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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操作法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江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全市“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安排,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操作法等奖项的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21年度职工科技创新各奖项的设置、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按照新修订的《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规定执行,其中:

1.评选范围:各类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以来开展的职工“五小”活动中,一线职工和技术人员在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本质安全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围绕企业发展、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以及具有普及推广价值、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等方面提炼形成的操作法。当年获得江阴市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的成果、获得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成果(特别是发明专利第一署名人为一线职工的)、市级以上示范性创新工作室研发成果优先参评。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不参加评选。示范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2.第一完成(建议)人身份要求:主要为车间主任、部门经理等职务及以下的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代表)、专职技术研发负责人(技术副总、研发部经理等)名义申报的项目不授奖项。

二、评选申报方法

评选推荐活动按“企业—镇街园区—市”三级自下而上开展,各级工会负责本级职工科技创新奖项的在线征集、推荐、申报和评审。为推动职工科技创新活动规范化运作,评选申报工作均通过“三智平台”的创新项目智能申报系统实现在线操作、无纸化申报(网址:http://221.228.70.128:88/websites/_ext/
zgcx/index.jsp)。企事业单位用户名由镇级工会负责设置(单位全称请使用完整的、规范的最新名称)。

三、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对2020年以来的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操作法进行征集,按类型分别录入成果申报、建议申报、操作法申报的界面。已授权的专利号、已获奖项等信息要在申报页面填写完整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8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工会完成评选表彰,将本单位优秀项目向所属镇级工会申报推荐,具体安排由镇级工会进行部署;

8月31日前,镇级工会组织辖区项目评选,参照《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设置奖项并予以表彰奖励。从获奖项目中选择成果35个、建议35条、操作法13向市总申报(直属单位工会直接向市总申报),申报时注明推荐排序;

9月30日前,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评审推荐,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有关要求

1.推动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工会要围绕“产业更高端、创新更澎湃”的目标,以石化金属新材料等支柱产业、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物流等未来产业为重点,以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平台,以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通过对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操作法的评选和表彰,鼓励职工钻研技术、改进工艺、优化流程,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技术技能素质。

2.扩大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参与范围。要抓好年度评选活动各项目的征集动员工作,做好上年度奖励项目资金发放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镇街园区工会要提取本级年度预算经费的510%用于专项奖励,重点在我市345”产业企业、拥有“高精特尖”产品企业以及各类高新技术企业中扩大单位参与面和职工奖励面,力争所辖区域中开展职工科技创新评选的企事业单位数达到20家以上,年度内征集高质量的职工科技创新成果30项以上、合理化建议50条以上、操作法3项以上。

3.提升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参评质量。要规范申报材料报送标准,准确把握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要求(再次明确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职技术研发负责人不参加评选)。申报标题和文字内容要简明扼要,同时确保申报项目描述完整、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要联合科技、人社等部门一起审核把关,确保真正把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操作法推荐到市级层面参加评选。各单位本年度科技创新表彰文件须报送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