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深入发展,根据《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每年评审奖励一批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合理化建议。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对象
合理化建议指的是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凡是在评选年度内针对技术革新、工艺改进、节能降耗以及管理制度、组织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对企事业单位提高产品质量、竞争能力、管理效能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明显作用和成效的,可申报“职工创新合理化建议奖”。
合理化建议的第一建议人应为车间主任及以下的职工(指企事业单位非专门从事技术开发、研发的一线职工)。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全市评选推荐活动应自下而上开展,由企业、镇街园区(局系统)、市级三级逐级评选申报。各级工会要全面建立创新奖励资金,负责本级职工创新合理化建议的在线征集、推荐、申报和评审。每年镇街园区、局(系统)、直属单位工会要征集合理化建议200条以上。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6月30日前,各类企事业单位对评选年度内的职工创新合理化建议进行征集,准确、完整地录入“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管理系统”,要求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a.合理化建议的原始建议表、奖励审批表;b.能够证明合理化建议的其它相关材料等)。
7月31日前,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并将本单位优秀合理化建议向所在镇街园区、局(系统)工会申报结束,具体要求由镇街园区、局(系统)工会进行部署;
8月31日前,镇街园区、局(系统)工会对所辖单位推荐申报的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评选,参照《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设置奖项,按规定提足本级创新奖励资金予以表彰奖励。选择3~5个优秀的获奖建议向市总推荐上报(直属单位工会直接向市总申报);
9月30日前,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建议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市级表彰时间为下一年度的五一表彰大会。
三、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市级职工创新合理化建议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